• 股票融资比例 天源环保: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6 02:33    点击次数:201

    股票融资比例 天源环保: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人文画廊-追溯运河历史文脉与文化传承。实践团队来到了漕运博物馆、河下古镇、里运河文化长廊。在宣讲人魏磊同学带领下,实践团队参观了清江浦记忆馆、淮安名人馆、清江浦楼、陈潘二公祠、吴公祠等景点,领略了文化的传承焕新,感受到了“运河之都”的传奇色彩。在里运河文化广场,团队成员与当地居民积极互动,详细了解了本地居民对大运河淮安段“人文画廊”建设的现状、未来的发展期望等方面的看法股票融资比例,为后续调研报告的撰写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天源转债”发行之后,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 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 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 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 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 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 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 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5日实 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 调整,经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已于2024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 5,146,970 股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公 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上述 5,146,970 股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 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适用于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 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P1=(P0+A×k)/(1+k)=[7.26+9.8105×(-0.86%)]/(1-    其中:    P0为调整前转股价即7.26元/股;    A为回购均价即9.8105元/股(即50,494,241.11元/5,146,970股);    k为注销股份占总股本比例=-5,146,970/596,688,246=-0.86%。    综上,“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7.2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 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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